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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建议案
浏览次数:18216      发布时间:2014-06-07
关于实行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建议案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建言献策 > 提案选登 关于实行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建议案 2014-06-07 10:00  关于实行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建议案   县委、县政府: 根据寿办发〔2014〕7号文件关于年度协商计划安排,县政协就“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问题于4月下旬组织部分驻会常委、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到县内城乡车站、客运公司等地进行调研,并赴舒城县考察学习城乡公交一体化具体做法,现提出有关问题和建议。 (一)我县县域客运面临现状和问题。我县县域内农村班线共42条,运输里程700余公里,客车207台(17座、19座居多),分属10家经营公司经营,日均载客约7390人。除顺发运输公司一辆公车是公营班车外,其他车辆均为挂靠公司经营,客运从业者基本以家庭经营为主,车辆较多的线路,都已经实现了捆绑联合经营,造成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的垄断经营,经营秩序混乱,其弊端突出表现在客运线路资源浪费、客运班车产权不清晰、客运站和班车之间矛盾突出以及管理难,群众出行不便,出行费用较高,对此意见很大,要求结合发展旅游尽快推行全县公交一体化建设。 (二)城乡交通一体化势在必行。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是打破城乡经济发展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的有效途径之一,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2011年9月13日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意见》(交运发[2011]490号),明确提出,实现城乡道路客运基本服务均等化,满足和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的基本需求,坚持发展公交、城乡一体,在经营模式上坚持公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明确规定,班线经营权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实行许可期限制。政府无偿出让、到期依法终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垄断客运市场,不得妨碍客运市场的正常发展。我县农村客运班线从2005年改造以后,线路均未进行再许可。依据我县城乡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规划,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既有法律规定,又有政策依据,更有外地成功做法。特别是全县瓦东、瓦西离县城较远交通不便,推行全县公交一体化对活跃全县经济、带动旅游、改善民生十分必要。 (三)我县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建议。借鉴舒城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要结合我县经济发展要求和城乡道路现状,科学合理规划公交线网和配置运力。一是在寿县新客站建设大型公交总站,在堰口、安丰、迎河、三觉、炎刘、小甸建设公交换乘中心,公交网线以换乘中心为原点向四周延伸,各换乘中心(小甸除外)均有直达新客站公交总站的公交班线,票价一元,同时执行社会福利性票价优惠政策。小甸经土拐、长丰、淮南境内到寿县采用豪华大巴,票价5—10元。二是合理配置车辆,平均每个换乘中心配置10辆6.5米的小型公交,约需60辆,5个换乘中心至公交总站配置7—9米大型公交,约需100辆,寿县至小甸豪华大巴10辆。三是建设沿线公交站台、充气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必须做到“四个到位”。一是领导力量要到位。县应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组,分管领导亲自抓,各乡镇党委政府、监察局、法制办、财政局、公安局、公安交管、防暴大队、交通运输局、信访局、广电局、行政执法局、物价局、工商局等相关乡镇和部门为成员专题研究公交化改造工作,对每条线路改造都进行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车属地党委政府牵头、部门配合,摸清其社会关系,进行包保,确保公交开通工作顺利稳妥推行。二是政策措施要到位。要兼顾原车主利益,对现有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实行到期依法终止、适当补偿,对车辆实行评估收购等方式引导其经营者退出客运市场。可借鉴省内外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县实际,综合考虑该线路客车原车购置价、单车年纯利润等因素,测算合理补偿标准,出台实施方案,细化优惠政策,同时解决农班线车主就业安置问题。可本着奖励、优抚、解决就业等方式制定具体政策规定。三是宣传声势要到位。各乡镇、广电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目的意义,对公交开通的全过程要全方位跟踪报道,取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理解和支持。领导小组也要专设政策宣传组,深入客运经营者进行政策宣传,了解客运经营者的思想动态、家庭关系等情况,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引导其支持公交车开通。四是投入保障要到位。根据估算,为保证能正常运营,先期约需投入资金8700万元。其中170辆新车购置约需4700万元(60辆小型公交,每辆 20万元,计1200万元;100辆大型公交,每辆30万元,计3000万元;10辆豪华大巴,每辆50万元,计500万元)。原207辆农班车收购约需3000万元(207辆,每辆平均约14万元)。公交场站、沿线公交站台等公共设施建设前期投资约需1000万元。另外,正式运营中每年政策补贴约需3700万元(含油补1000余万元)。这无论是先期投入还是后续补贴,都需资金投入,县财政、发改委及有关部门要向上争取整合项目资金,确保公交车一体化推进。建议县委、县政府要从改善民生出发,加大改革和推进力度。               政协安徽省寿县委员会                             2014年5月26日  相关链接 Copyright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