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灾区人民捐款的通知
浏览次数:3222 发布时间:200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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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
7月份以来,我县遭受1954年以来的第二大洪涝灾害。全县降水量达到469毫米,其中最大点降雨量达到581.5毫米。由于降雨集中,致使内、外河水位普遍暴涨,7月8日起正阳关大堤、瓦埠湖、肖严湖、梁家湖等相继超过控制和警戒水位。东淝闸、正阳涵、寿县古城东门已全部关闭,全县形成了历史上的“关门淹”。
目前我县灾情十分严重。全县25个乡镇50.6万人口受灾;水围村庄52个,被困人口2860人;倒塌房屋4654间,损坏房屋7745间;农作物受灾面积76万亩,绝收41.9万亩,渔业受灾面积16.1万亩;损毁公路68条330公里,冲垮桥梁9座;损毁灌溉设施768处,塘坝295处,小型生产圩堤12座;受灾中小学校87所; 29家企业厂房进水,因灾造成企业停产48家。全县直接经济损失5.68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4.17亿元。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生产救灾和向灾区人民捐款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协研究商定,在全县政协委员中开展一次向重灾区捐赠活动。目前已有史永山、刘永圆、余茂力、邸道阳、鲍广祥、陈文琪、朱庆保等市、县政协委员开展了捐资活动。为更好地开展好这次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的对象和范围。凡在我县的省、市、县政协委员都要参加这次献爱心捐赠活动。每位委员捐款原则上不少于100元,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政协委员要多捐,特别是企业家委员要发扬富了不忘灾区人民的精神,多向灾区人民捐献爱心,尤其是在外创业有成的企业家委员更要向家乡灾区多捐款捐物,用实际行动来回报家乡。真正体现企业家委员义利兼并、德行并重的良好品质。
二、捐款方式。为统一组织好向灾区人民开展生产救灾捐赠活动,县政协办公室组织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县内外所有政协委员捐款一律实行送(汇)款到县政协办公室的方式进行。捐款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10日。捐款接收单位为寿县政协办公室,需通过银行汇款的政协委员请将捐款汇至寿县会计核算中心(寿县政协办公室),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寿县支行,账号:26420124;联系人:蔡 祥、赵炳霞,联系电话:0564-4022527。请采取银行汇款的政协委员汇款后将汇款单据电传至县政协办公室以备查询,传真号码:0564-4027120。
三、捐款的管理和使用。县政协接到捐款后将按照捐款数额及先后次序在县电视台、《寿州》、《寿县政协》简报和寿县政协网站进行公布。对捐款数额较大的政协委员将安排有关新闻媒体进行专题采访报道,并在县政协全委会议上进行表彰。县政协对接收的捐款将全部用于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并将使用情况通过县电视台、《寿州》、《寿县政协》简报和寿县政协网站等向外公布,接受全体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洪灾无情人有情。为支持灾区的抗洪斗争,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县政协希望全体政协委员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光荣传统,奉献片片爱心和赤诚,迅速在寿州大地掀起抗洪救灾捐赠的热潮,特别是在外地创业有成的政协委员和县内政协委员中的民营企业家,请你们伸出援助之手,奉献一份爱心,用实际行动支持家乡灾区的抗洪斗争和灾后重建工作,为夺取抗洪抢险斗争的最后胜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奉献一份爱心,温暖一个家庭;送上一份真情,点燃一份希望。我们的心连在一起,就是一座爱的堤坝;我们的手牵在一起,就是一座情的长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伸出援助之手,献出宝贵之爱,与受灾群众风雨同舟,共渡难关,努力建设美好家园!
政协寿县委员会
200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