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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6493 发布时间:20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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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2 15:17
寿县政协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同意,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寿县政协办公室公开招聘驾驶员2名
三、招聘条件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寿县籍,驾驶证c证以上,5年以上驾龄。年龄要求1963年元月1日后出生。下岗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15日。
(二)报名地点:县政协办公室(国投大厦12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会同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于12月17日到县政协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按通知精神,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安全驾驶技能、车辆维修、养护知识、交通法规知识、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面试工作在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指导下,由政协办公室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的总分为面试分数+驾驶技术得分,最后按应聘人员的分数高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对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一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体检、面试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协办公室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寿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寿县政协办公室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按寿政办【2013】5号、寿政办秘【2013】1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十、有关事宜
1、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2、信息查询。到县政协办公室查询、查阅。
3、联系电话:政协办公室:0564—4022527
监督电话:县人才交流中心:0564—402719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寿县政协办公室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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