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1476 发布时间:2016-12-07 |
近年来,随着农村“村村通”项目的实施,选择电瓶车作为出行工具的人群日益增多。其中以妇女和60岁以上老年人居多,尤其是电瓶车已成为大多数老年人接送幼儿上学的交通工具。因电瓶车印发的交通事故不断攀升,已成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究其原因:
一是大多数农村妇女和60岁以上的老人缺乏安全出行的意识,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有的老人完全不懂如何安全行驶,如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随意横穿公路,超速和违章载人等现象较普遍。
二是交通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对电瓶车的行驶进行监管以及违章处罚等措施。
三是有的电瓶车生产厂家生产的电瓶车质量低劣,造成电瓶车存在自燃、制动刹车失灵等问题。
建议:
一要统一电瓶车的生产标准,对其速度、重量、制动刹车等方面明确标准。将电瓶车的生产纳入统一管理。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尤其是对60岁以上老人使用的电动二轮、三轮车在设计时要考虑限速问题。
二要多途径、多形式宣传电瓶车的驾驶要求。加大违章行驶的处罚力度,增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改变电瓶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随意横穿公路等违章行为。
三是交通、交警部门要定期在全县农村范围内开展“送交通安全常识下乡”活动。
四是尽快完善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配套的管理规定,明确电瓶车的监管机构和责任,使电瓶车的生产、使用、管理真正做到有规可行。切实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