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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民生工程工作的建议
浏览次数:10111      发布时间:2010-04-28
关于我县民生工程工作的建议   2010年4月12日,寿县政协召开十四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副局长江洪同志代表县政府所做的《寿县民生工程工作实施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对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工作,把它摆上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2009年安排配套资金7000多万,全年民生工程累计投入资金达5.3亿,使全县100多万城乡居民得到实惠,群众生活难、上学难问题初步得到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初步得到缓解。并且取得了全市综合考评一等奖的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于2010年我县31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安排及提出的实施措施,与会人员认为切实可行,希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狠抓落实,真正将这项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德政工程办实办好。 与会人员认真分析和提出了我县民生工程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在民生工程实施中,县直部门之间、乡镇之间工作不平衡,少数单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深入,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力度不大;由于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在项目配套资金、群众筹资工作上缺少经费保障,一些项目的实施不尽如人意;建管机制不够健全,少数项目实施不规范,项目运行效果不理想;另外少数地方民生工程实施不够公开、透明,群众意见较大等。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会人员建议: 一、加强民生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它列入各级“一把手”工程,领导带头亲自抓。 二、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目标任务,狠抓工作的落实。 三、加大政策和项目的宣传,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四、多方筹集配套资金,并尽可能为各有关单位提供工作经费保障。 五、对一些涉及到群众筹资的项目,因地制宜,在实施工作探索一些新的方法。既要实施民生工程,又要防止新一轮的村级负债。 六、加大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监管力度,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对民生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不仅要监督政策的执行情况,资金的安全使用,而且要监督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并经常深入基层、群众中,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反映;要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扩大监督的范围,不定期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民生工程的监督,对其中一些项目,还可能借鉴江苏睢宁的做法,实行网络、媒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